2013年吉林省商务工作会议上,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,也被重点提上了今年的工作日程,实行常态化管理。事实上,国家对于打击“进场费”也是下了决心。4日,六部委联合召开的会议指出,纳入集中清理整顿的76家企业中,44家企业存在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规范问题,涉及金额1.68亿元,已全部整改。55家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,涉及金额1.44亿元,已全部整改。76家企业按照要求对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。一个原本廉价的商品,在进入有效的零售终端后,价格翻了几倍。面对此种局面,消费者一致认为,是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“多余”的费用,最终推高了商品的价格。
实战营销专家冯明涛认为,国家有必要整治了。但是国家也应该看到零售企业的难处,可以通过补贴,根据规模,给企业提供资金支持,这样一来,资金问题解决了,同时解决了厂家和供应商的困惑,从而平抑物价,给消费者减压。辅助行政手段,市场将更加的规范。这种恶性循环,间接提高了物价水平。企业赔钱了,肯定要提高商品出厂价格,而供应商同样也会水涨船高,这样下去的结果,只能是零售商以更高的价格销售,吃亏的还是消费者。
记者了解到,早在2006年10月,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规定,禁止零售商收取合同外的促销服务费;不得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费或变相收费;不得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等等。但实际情况是,卖场的各种收费却是有增无减。零售商把收费的名目改了,把明处的费用放到暗处收。而在2011年12月19日,商务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公安部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《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》,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,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。
目前市场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私下认定“合同关系”,这个执法部门查处成本过高,从而导致零售商乱收费、违规收费,无法解决。“这些都是意见,执行起来难度很大。”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,虽然国家一直在解决这个问题,但实际情况却是执行情况不是很到位,主要源于措施不到位,有真空区。